自2008年以來,在廣州、佛山、深圳、成都、上海等城市出現不良的商家利用廣大消費者對本公司品牌的信賴,惡意搶注與“駿豐及圖”類似商品的近似商標,打著“駿豐”公司的名義,涉嫌假冒生產大量包含“駿豐”商標字樣的人造板產品,并在市面上公開銷售,如“深圳市某安木制品有限公司”、“上海駿某木業有限公司”、“深圳市某豐難燃木制品有限公司”、“廣州市某亞木制品有限公司”,此行為極易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,并且違背了誠實守信原則,屬于不正當行為。
(東莞市駿通木業有限公司成功否決的商標“豐用駿豐”)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九條,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,構成犯罪的,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偽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,構成犯罪的,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構成犯罪的,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東莞市駿通木業有限公司成功否決的商標“磊安駿豐”)
此類侵權商品無國家正式的產品批文,質量、售后均無法保障,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健康和正常使用,給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。
(東莞市駿通木業有限公司成功否決的商標“駿通駿豐”)
(東莞市駿通木業有限公司成功否決的商標“駿豐世嘉”)
本公司鄭重警告侵權者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對以任何方式侵犯本公司商標權的行為,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一切權力。歡迎廣大消費者向當地工商局、知識產權局或者本公司舉報侵犯本公司商標權的行為。
駿豐板材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,請認清“駿豐板材”商標產品,使用正當合法途徑購買我司產品,駿豐板材“真芯相伴,傳播健康”。